作者:更新日期:2017-09-18 14:58:10来源:北镇人社服务网
根据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锦人社〔2017〕39号)精神,北镇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我县职业培训政府补贴项目的单位进行了材料审核和办学条件实地评估勘验。根据专家评审组提出的评估意见,经研究,拟委托北镇市职业教育中心、北镇市宏发职业培训学校和北镇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为我市职业培训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单位将作出委托决定,签署《承担职业培训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协议》,并按规定开展职业培训政府补贴项目培训,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地 址:北镇市广宁新区梨花路(北镇市人力资源市场)
联系 人:赫 威 监督电话:0416-6622397
附件:《北镇市职业培训政府补贴项目拟委托培训机构》
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镇市财政局
2017年9月15日
北镇市职业培训政府补贴项目拟委托培训机构
序号 |
拟委托单位 |
法人代表 |
办学地址 |
培训专业(工种)和级别 |
联系方式 |
1 |
北镇市职业教育中心 |
井玉宝 |
北镇市广宁镇北阁路 |
车工(初级);焊工(初级);电工(初级);汽车维修工(初级);母婴护理(专项); |
0416-6629887 |
2 |
北镇市宏发职业培训学校 |
刘新磊 |
北镇市广宁街道八家子村 |
汽车修理工(初级);焊工(初级);母婴护理(专项);产妇催乳(专项); |
0416-6699363 |
3 |
北镇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
李晓静 |
北镇市广宁街道杨家店 |
焊工(初级);电工(初级);美发(初级);养老护理(初级);母婴护理(专项);创业培训(中级) |
0416-66304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