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扫二维码即可获知最新消息哦!
作者:更新日期:2020-07-01 09:08:39来源:
6月1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发布解读辽宁省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政策举措有关情况。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在今年4月份出台《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基础上,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举措的通知》,针对当前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收窄、创业空间压缩、就业能力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从解决高校毕业生“人到哪里去”、补贴政策“资金哪里来”、工作任务“谁来抓落实”三个问题入手,打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合拳。
鼓励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
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造有利条件,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力度,强化对稳企业的金融支持,实施援企稳岗扩岗计划,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
鼓励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国有企业今明两年也将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的招聘规模。
拓宽以工代训范围,对各类企业新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月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农村户籍和符合困难条件的,补贴标准可上浮20%。
优化人力资源服务,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实现就业的,按照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为省内高校符合困难条件的和应届湖北籍毕业生,发放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
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继续实施“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在承担国家和省、市科研项目单位中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加大政府购买面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事项工作力度。
省教育厅做好多元扩招工作,做好研究生扩招、“专升本”扩招、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的升学深造机会。我省将落实招生计划7.9万人,比去年增加2.85万人,增量计划重点向先进制造、人工智能、临床医学等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倾斜。
全省教育系统为高校毕业生挖掘1.55万个就业岗位。包括今年计划招聘8000人左右高校毕业生补充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征集高校毕业生2500人左右参军入伍,确保毕业生征集比例达到高校学生征集总数的25%以上;今年省属高校计划招聘高校毕业生2000人左右;鼓励高校依托在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聘科研助理3000人左右等。
公务员考录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倾斜。今年我省4000多个公务员招录计划中,90%的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都可报考。
医疗系统开发就业岗位8074个。我省加大基层医疗单位招聘力度,增加2020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数量,开发就业岗位8074个。其中,省属医疗单位岗位1463个,其中本科437个,研究生1026个;市属医疗单位岗位2306个,其中本科767个,研究生1539个;县区医疗单位4305个。
鼓励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实现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和网络创业,最高可申请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创业场地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免费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免费创业培训,按照创业引导培训不低于500元、创业指导培训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完善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体系。省里每年给予10家优秀孵化基地每家最高500万元的专项补贴。在加强重点创业平台建设过程中,增加帮助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比例,并承诺为毕业生提供1年以上的免费场地支持。
给予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实现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
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在省内高校增设1万个见习岗位,为毕业学年毕业生提供更多见习机会,并给予包括基本生活费在内的见习补贴。
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对离校3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今明两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政府组织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不低于每月1500元的培训补贴;新招用今年应届毕业生的各类企业,可向政府申请免费“订单式”培训。
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有社保补贴。鼓励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2020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给予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同时按其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的最长6个月社会保险费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压实促进毕业生就业的组织保障责任
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力度,简化各项补贴申办程序,推行多项政策“打包”办理试点,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如本网所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或版权拥有机构致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处理妥当。如有侵犯您的名誉权或其他权利,亦请及时通知本网。本网在审慎确认后,将即刻予以删除。
3、本网原创文章未经本网允许,私自转载者本网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请注明来源 北镇人社服务网 http://www.bzsjy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