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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更新日期:2021-03-26 10:23:07来源:
3月22日,省政府新闻办以“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创业”为主题,召开“开启十四五,迈向新征程”第四场新闻发布会,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安财介绍“十三五”有关工作情况、“十四五”及2021年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安排,省人社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回答记者提问。
附新闻发布会现场实录。
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外宣新闻处处长张健: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召开“开启十四五,迈向新征程”主题系列第四场发布会,邀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介绍全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促进就业创业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提问。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安财先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赵长文先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处长马健先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副处长闵初旭先生。下面,首先请李厅长介绍情况。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安财:
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首先,感谢新闻媒体朋友一直以来对辽宁人社工作的关注、支持和帮助。下面,围绕我省“十四五”规划,结合省“两会”精神,重点介绍全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举措及有关安排。
一、“十三五”社会保障和就业创业工作情况。“十三五”以来,全省人社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创业为重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从社会保障方面看,着力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832.8万人、216.3万人、1058.4万人、677万人、807.1万人,参保总量比“十二五”末增加200万人次,确保了养老金等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建立企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完善。失业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去年应对疫情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为82.4万人发放失业补助金23.3亿元,政策受益率全国第一。逐年提高各项社保待遇水平,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2731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113元,失业保险金月人均达到1511元,一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标准分别达到2605元、2037元和1193元。强化社保扶贫,166.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参加养老保险,83万老年贫困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从就业创业方面看,连续实施多轮积极就业政策,“十三五”全省城镇新增就业累计228.9万人,超额完成200万人的规划目标,失业率始终保持在合理区间;高校毕业生历年总体就业率均超过90%,累计扶持创业带头人6.5万人、带动就业38.8万人,累计帮助374.2万失业人员、47.8万困难人员就业和576.7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大就业扶贫力度,全省41个县贫困劳动力就业政策服务享受率、有就业意愿贫困劳动力就业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100%。特别是去年,我们积极应对疫情冲击挑战,打出降成本、保用工、稳岗位、扩就业、优服务组合拳,为26.4万户市场主体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335.6亿元;为11.3万户企业核发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44亿元,稳定岗位437.6万个;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15.9万人次,支付补贴22亿元,居全国第一;建立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常态化服务机制,“点对点”安排专机专列专车1779台次、运送农民工3.8万人,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3303场,支持企业开复工稳发展,确保了非常时期全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安财:
二、“十四五”及2021年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安排。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了“十四五”蓝图和2035年远景,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作出新时代振兴发展总体设计,明确提出,到“十四五”末,辽宁要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人社厅编制了“十四五”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初步确定“十四五”的主要目标是:城镇新增就业21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50万人次;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864万人、213万人、665万人、810万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3940万人。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特殊重要的一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当前,我省人口老龄化加剧,就业总量和结构性矛盾并存,社保和就业工作面临较大压力。为此,我们将深入贯彻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从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出发抓民生,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全力稳住和扩大就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这是我国社会保障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总书记的讲话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具体化,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为推进“十四五”和未来更长时期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是全省各级人社部门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将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全力以赴保发放。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基金缺口省市分担机制,督促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按时上解到位,配合税务部门加强基金征缴,依法扩大参保覆盖面,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和中央调剂金支持,坚决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严格基金收支管理,确保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二是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加强职业年金征缴归集,稳妥做好年金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规范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巩固完善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成果,继续统一规范养老保险政策,加强提前退休管理,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省级统筹验收,主动做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前的准备工作。持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重点确保城乡各类困难群体应保尽保。三是协调推进社保领域改革。积极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研究出台省级统筹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延续实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兜底保障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落实省级调剂金制度,规范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上解、下拨程序。四是提高各项社保待遇水平。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提高城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尽快将新增养老金发放到位。同时,量力而行,适度提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五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以在城镇就业的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为重点,通过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精准排查扩面资源,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大力创新经办服务方式,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六是强化社保基金监管。加强基金收支管理,严格退休审批,开展打击欺诈骗取社保基金专项行动,完善部门间数据共享、联合追缴、基金监督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源头治理与依法打击并重的基金风险防控体系,坚决确保社会保障基金安全和社会保障制度稳定运行。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安财:
(二)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今年,继续把“稳就业”“保就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围绕辽宁振兴发展大局,认真分析就业发展环境、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充分发挥我省创新资源、产业基础、区位地缘和城镇化的优势,加强就业政策与产业、投资、财政、金融、消费、教育等政策协调联动,坚持总量结构并重、供需两端发力、稳存量扩容量并举,巩固升级去年稳就业保就业举措,提高就业政策的精准性、稳定性和协同性,注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扩就业,强化政府促进措施保就业,坚决完成城镇新增就业42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的目标,确保全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重点抓好七个方面工作:一是压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落实和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建立健全督导、调度、通报制度,压实各地就业工作责任。开展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重点加强政策配套,逐项明确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理程序,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和不断扩大覆盖面。二是坚持以保促稳。积极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对市场主体的影响,延长实施总费率为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2年8月31日,在国家政策体系框架内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扩大“免申即享”覆盖面,完善企业用工保障常态化机制,千方百计稳住市场主体。三是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国家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开发30万个就业岗位,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和基层一线就业创业,重点帮助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四是支持创新创业和灵活就业。强化创业带头人培育,评选和扶持一批优秀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广泛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整合发挥灵活就业扶持政策合力,助力电商、网红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支持平台、共享等新型就业模式,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培育更多就业增长极。五是织牢重点群体就业保障网。以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为重点,多层面提供就业援助服务,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完成好省政府确定的“帮助6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这件民生实事。六是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完善、落实补贴政策,围绕重点群体精准量身提供各项培训服务。深化职业技能评价机制改革,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建立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机制。提升技工院校综合办学实力,规范社会培训机构发展,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好“技师杯”全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支持技工院校、企业打造特色精品竞赛项目,开展“辽宁省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工作。七是提高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实施就业服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创建公共就业服务示范城市、创业型城市、充分就业社区,建设优秀孵化、培训、见习基地,打造全省统一省级集中就业信息化就业平台,简化优化就业创业服务流程。同时,全方位、多层面提供岗位供给、信息推送、供需对接等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推动线上线下就业服务深度融合,丰富便民化服务手段。在此基础上,我们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等主题活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行风建设,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动社保、就业服务“打包办、提速办”。强力推进“一网通办”,在全系统开展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实现线下“一门式”“一窗式”“一站式”服务,推动线上全程网办、跨省网办,提高网上“实办率”,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编制好、实施好全省“十四五”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细化措施、优化服务,相关内容我们将第一时间面向社会发布。增进民生福祉是人社部门职责所在,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新发展理念,立足辽宁振兴大局,着力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把社保和就业重点工作纳入“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专项行动,坚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谢谢大家。
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外宣新闻处处长张健:
刚才李厅长对十三五时期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创业情况进行了简要回顾,对十四五特别是对今年全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促进就业创业情况进行了重点介绍,谢谢李厅长。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下所代表的媒体。
辽宁日报记者:
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帮助6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作为2021年重点民生实事之一,请问人社部门将对此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副处长闵初旭:
感谢媒体朋友们一直以来对困难群体的关心、关注、关爱。与普通劳动者相比,就业困难人员在年龄、身体、技能等方面相对弱势,家庭和经济负担更重,求职难度偏大,为此,我们将着重从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做大做深就业岗位“蓄水池”。加大援企稳岗扩岗力度,为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和创造更多岗位。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建立公益性岗位排序机制,实施托底安置。第二,鼓励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拓展灵活就业渠道,鼓励和引导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非全日制工作,特别是通过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实现多样化自主就业、分时就业。营造自主创业良好氛围,根据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需要,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广泛征集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的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税费减免、担保贷款等“一条龙”服务。第三,精准提升就业援助质量。提供全方位综合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专门为就业困难人员服务的综合服务窗口,全面了解掌握就业需求,根据不同群体的需求特点,指定专人负责,制定个性化援助计划,给予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提供人岗精准对接服务,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渠道,举办“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加密就业困难群体的招聘对接频率,多频次开展行业轮动、企业轮换的动态专场招聘服务。提供定期跟踪随访服务,对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了解其上岗情况和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的情况,跟踪帮助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升差异化、精准化服务水平。第四,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用足用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和就业补助资金,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面向有培训需求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提升困难群体就业能力,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国际在线记者:
刚才提到,今年将开展技能人员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认定工作,请问人社部门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规定?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赵长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目前,我们正在按照国家要求,推动技能人员的职业技能评价机制改革。从今年开始,除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继续由政府进行技能评价并颁发职业资格证,其他职业(工种)由过去的政府评价发证,改为由社会进行职业技能认定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根据人社部有关文件,省人社厅于今年2月初印发了《辽宁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有关文件大家可在省人社厅网站上查阅。下一步,我们将从社会征集遴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入选单位将获得资质开展职业技能评价。以下单位可申请成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一是行业组织,包括行业联合会、行业协会等;二是院校,包括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设有应用学科的本科院校;三是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已面向内部职工开展自主评价的企业;四是设有代表性培训职业(工种)、社会影响力较强、培训人数较多的社会培训机构,其中对已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可优先考虑。具体遴选工作分工为,省级行业组织、省属院校、央企和省属企业,向省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其他单位按属地向市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辽沈晚报记者:
广大退休人员十分关心养老金调整,请问今年是否继续提高养老金水平,如果继续提高,人社部门对于今年养老金调整工作有何考虑和安排?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处长马健:
养老金调整一直是社会比较关注的话题。自2005年以来,国家已连续16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并建立了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养老金调整步入制度化轨道。去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比较困难的情况继续提高了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退休人员的真切关怀。今年3月5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目前,国家调整养老金水平的方案尚未公布。根据以往养老金调整办法,预计今年将继续按照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步调整,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人社部、财政部的部署,按照规定的调整比例,及时制定我省养老金调整方案,尽快将新增养老金发放到位,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请广大退休人员放心,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们一定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外宣新闻处处长张健: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现场提问就进行到这里。请各位记者积极做好本场发布会新闻报道工作,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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