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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更新日期:2020-02-19 16:54:48来源: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我中心作为综合性服务大厅,作为服务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窗口,人员流动性大,为加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同时方便群众办理业务,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中心有关股室提供的“不见面”服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各股室“不见面”服务流程
主要包括以下各股室服务内容:
(一)人力资源市场服务股“不见面”服务流程:
1.在疫情期间,北镇市人力资源市场将暂停举办现场招聘会。暂停期间,各企业招聘信息将通过“北镇市人社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公众号的招聘和求职栏目实时更新。
2.年后需要新办就业失业登记业务的,通过公众号“锦州发布”——就业创业——就业创业证网上申请;按步骤进行操作。服务网站:http://www.jzjyrc.com/.锦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互联网办事大厅——就业创业证申请;
联系电话:0416-6675002;18741658883
(二)就业失业管理股“不见面”服务流程
服务内容:1.通过北镇市人社服务中心发布10种类型就业困难人员。各类用人单位可根据10种人的条件准备相应的要件,例如:身份证,户口本等信息,并留下联系电话,就业科工作人员待疫情解除后再正式办理录用手续,认定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参加过2019年市本级见习单位本月有新增加的见习人员或见习人员结束的情况都通过微信工作群申报;
3.有意愿参加2020年青年见习工作的市本级单位,可通过微信报送;
办公微信:13940691666
联系电话:0416-6676885 ;13940691666
(三)培训业务保障股“不见面”服务流程
服务内容:疫情期间开展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报名。
培训机构:北镇市职教中心
联系电话:13940661038(微信同步)
人社中心咨询电话:0416-6077887 ;18341645576(微信同步)
(四)失业保险管理股“不见面”服务流程
服务内容:1.因疫情可能引发的裁员和岗位流失等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加强跟企业保持电话、微信联系,改月报为周报,以便及时了解企业用工情况,加强稳就业防风险能力,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建立“企业用工监测微信群”通过、“参保单位群”,便于随时沟通;对重点企业实行失业动态监测。
2.因受疫情影响失业保险申报缴费延期至2月24日,涉及的失业账户记账、转移、停缴报告等业务可随之延期办理,可通过电话、微信、邮箱等方式及时沟通解决。
3.疫情防控期间,通过数据比对方式对现有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资格进行确认,通过资格确认的失业人员,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
4.疫情防控期间,我科室将通过失业保险待遇科微信工作群、办公电话为用人单位提供失业保险金申领服务;
5.疫情防控期间,我科室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对申请办理稳岗返还业务的企业提供电话咨询及审核业务;
办公电话:0416-6628710手机:13898369466
(五)、就业基金财务和托管股“不见面”服务流程
服务内容:1.退休申请:户口为北镇市本级且档案托管在我中心的下岗失业人员,可通过电话申请方式申请,电话申请时要准确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原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股室工作人员将根据本人提供的信息查阅档案并进行登记,遇有特殊情况将及时电话回访确认。申请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待疫情过后再进行补交办理。
2.档案查阅、取档:申请查阅档案的人员要准确提供原工作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工作人员将根据本人提供的信息进行查阅,并将相关情况以电话方式进行回复确认。如需提取档案,需提供用人单位取档介绍信(标注档案邮寄单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单位盖章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邮至我处,我处会电话确认,并将通过快递方式邮寄(邮费到付),档案查阅、取档。
目前是疫情防控的攻坚阶段,建议待疫情过后再办理相关业务。疫情过后,所有业务将恢复正常办理,如有问题请与本科室联系,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邮寄地址:辽宁省北镇市新区梨花路99号
单位名称: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收件人:就业基金财务和托管股
联系电话:0416-6076911 ;13504161266
(六)创业指导服务股“不见面”服务流程
服务内容:通过北镇市就业创业平台发布创业服务政策、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场地补贴申报条件及提供要件,例如: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信息;申请单位和个人留下联系电话,创业股工作人员待疫情解除后再正式认定,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416-6066377 ;15141651257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见面”服务流程
服务内容:1.城乡居民养老金依然按常规时间准时发放,请广大领取养老金人员放心。为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着想,请不要集中前往银行网点排队提现。不要急着去银行网点办理相关业务,尽量通过网银、手机银行等方式进行查询或转账。
2.如确急需到银行网点办理业务,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主动配合银行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信息登记、排队分流等防控工作,切勿成群结伴前往。
联系电话:0416-6675505 ;18941677222
三、机关事业单位保险“不见面”服务流程
服务内容:为防止人群聚集,避免交叉感染,切实维护广大退休人员身体健康,防疫期间我们努力开展好各项业务。
1.各缴费单位正常月缴费申报业务,通过“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网上申报。
2.如在疫情期间存在任何变动情况的,均通过“机关养老保险信息采集交流群”联系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并按照相关要求予以办理。
3.经我中心与地税部门协商,将2020年2月缴费申报日期进行推迟,方便各缴费单位灵活缴费。
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依然按时足额发放,请广大退休人员放心。为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着想,请广大退休人员不要集中前往银行网点排队提现,尽量通过网银、手机银行等方式进行查询或转账。
5.如确急需到银行网点办理业务,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必须佩戴口罩,主动配合银行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信息登记、排队分流等防控工作,切勿成群结伴前往,疫情防控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电话:6631904 ;15084163888(征缴)
15204164327(发放)
15241646280(个人账户)
四、仲裁院“不见面”服务流程
服务内容:1.电话咨询:在各股室门外设置告知牌,告知股室电话,疫情期间为劳动者提供电话咨询,减少劳动者来院的次数,特别是集体案件,减少人员聚集。
2.改变案件审理方式:探索采取书面审理,微信审理等方式,减少当事人往返和聚集次数。
3.案件开庭延期开:原定于2020年2月3日至2月14日的开庭等仲裁活动改期。该期间公告开庭的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所需,可申请延期开庭审理。2020年2月14日之后庭审活动无法参加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4.仲裁时效可中止: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经审查后符合正当理由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5.仲裁文书邮件寄:疫情防控期间,为人员聚集,优先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仲裁文书,全面实现“不见面便民服务”。
联系电话:0416-6622751;13009350699
五、劳动监察大队“不见面”服务流程
服务内容:1.畅通电话、信件、网络、微信等非现场方式举报投诉渠道,并在显著位置粘贴告示。
2.如有必需的现场举报投诉,实行错峰分段,减少人员聚集,同时做好测温、消毒等疫情防控。
3.违法行为2年追溯期、立案调查期限、责令改正期限,视情况顺延时限,同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告知当事人。
联系电话:0416-6629102 ;13304067134
工作信箱:896985219@qq.com
邮寄地址:北镇市劳动监察大队收
六、人才交流服务股“不见面”服务流程
服务内容:1.毕业生存档:户口为北镇市市本级的高校毕业生办理存档业务,需将密封完整的个人学历档案(学信网可查询)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标注本人联系电话)通过机要或邮政快递方式邮至我处即可;
2.毕业生取档:档案在我处存放的人员办理取档业务,需提供调档函或取档介绍信、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调档函或取档介绍信、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升学调档的,需提供高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疫情期间,人才办负责将档案密封好并加盖公章,本着不见面服务的原则,到一楼大厅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3.其他相关业务:办理开具调档函、存档证明、政审证明、档案材料审核盖章等相关业务,需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标注本人地址、联系电话及所办理事项)、所需盖章材料邮至我处,我处会电话确认,所办理材料将通过快递方式邮寄(邮费到付)。
疫情期间快递邮寄时限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望广大群众周知。目前是疫情控制的攻坚阶段,建议待疫情过后再办理相关业务。疫情过后,所有业务将恢复正常办理,如有问题请与相关科室联系,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联系电话:0416-6622452;
邮寄地址:辽宁省北镇市新区梨花路99号;
单位名称: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收件人:人才交流服务办公室
工作时间:早8:30-晚16:00
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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