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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更新日期:2016-08-24 22:26:09来源:大连金普新区
为满足新区教师力量需要,根据《大连市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实施意见》(大人社发〈2013〉73号)文件精神,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新区社会事业局属部分农村小学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性质
本次自主招聘共组织12所农村小学,招聘优秀毕业生180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招聘人员性质为事业编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规定择业期内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2015年和2016年毕业生),并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同时进行的方法。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9:00—9:30,在辽宁师范大学召开2016年大连金普新区自主招聘教师宣讲会,并收取报名材料。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9:30-11:00,资格审察结束后,确定参加综合考核人员。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请各位毕业生携带以下材料:
1.《2016年大连金普新区农村小学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提前在附件中下载填报,并粘贴好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的学历认证,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证书认证资料。
全部复印件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报名登记表装订一份,另两份随身携带,如被录用,作为录用凭证)。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
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3: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没有达到3:1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以调整到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
(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入围人员形象气质、综合素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发布招聘信息的新闻媒体或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应聘岗位所必需的教学知识技能、教学过程与方法等。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四)确定体检人选。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考察合格的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成绩分数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经考察和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及拟聘人员所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它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服务期限。通过自主招聘方式进入到各类学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通过自主招聘方式进入到各类学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申请在事业单位间流动。
四、咨询电话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0411-65891506;大连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人事处:0411-87694764。
五、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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