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队伍老龄化和专任教师短缺问题,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精神,庄河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0名、初中教师33名、小学教师108名、幼儿园教师5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报考小学音乐学科、幼儿教师,学历可放宽至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年龄为30周岁(1985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及以下。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6年8月1日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人才网、大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庄河教育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须在2016年8月1日至8月9日期间登录庄河市教育网(http://www.dlzhedu.com/)下载并填写《庄河市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10日至8月12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
2、报名地点:庄河市第三十初级中学
3、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应往届毕业生携带打印好的“庄河市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式二份)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必须是考生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毕业院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上述各种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必须提供打印的网上确认证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考生需准备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照4张到庄河市第三十初级中学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考务费50元、领取准考证。
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
(2)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学科),并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音乐学科要形成2:1的竞争比例,其它学科同一岗位(学科)要形成3: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学科)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3:1(音乐学科为2:1)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学科)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学科)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被取消岗位(学科)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退还考务费。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及公共基础知识(30分)、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法律法规等专业理论知识(70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8月16日 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4)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于2016年8月17日登录庄河市教育网查看笔试成绩。
(5)确定面试人员:
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2:1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为面试入围人员。对笔试后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仍可进入面试
2、面试(试讲)
(1) 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庄河市教育网发公告通知。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正式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的方式是试讲,试讲内容主要是各学科教材知识。面试(试讲)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3)面试要求:
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正式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核定
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
成绩查询。登录庄河市教育网查看面试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察和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成绩仍相同的,按面试评委赋分总和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体检医院为大连市内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具有相当资质的公立专业体检机构。体检医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选取的2家医院中随机抽取一家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分配原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生按照学科岗位要求,依次进行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将在庄河市教育网、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新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应在招聘单位工作满三年以上。
在职的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教师工作由庄河市监察局监督。
四、咨询电话
0411-89703661(庄河市教育局人事科)
五、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庄河市教育局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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